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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蒸湘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警务辅助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招聘职位

司法警务辅助人员4名,其中男性3名,女性1名。

02招聘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责任心强、纪律性强,自愿从事司法警务辅助工作。

2、年龄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至2004年1月期间出生),男性身高172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身体健康,体貌无缺陷。退伍军人、军警院校毕业生和有篮球、气排球等体育特长的优先。

3、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相关单位辞退的;

3、有吸毒、赌博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和有违诚实信用等不良记录的;

4、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司法警察情形的。

03薪酬待遇

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工资15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聘用并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并按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工资标准,按月发放工资(含基本工资、工龄工资、月绩效工资),并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工会福利等待遇,提供早、中餐。

04招聘程序

1、报名要求。应聘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到本院报名,并填写《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确保资料真实、有效。

报名时间:1月8日至1月16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政治部 708办公室

2、资格审查。根据应聘者报名资料和体貌身高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准予报名。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

3、体能技能测试。1000米跑、俯卧撑(男)或仰卧起坐(女)、立定跳远、队列动作。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或公告。

4、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审查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有无违法违纪行为以及本人是否存在不能报考的情形;同时核实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申请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若故意隐瞒情况、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5、面试。主要包括自我介绍(工作生活经历、应聘动机、工作期望等)和仪表、语言表达等内容。

6、体检。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含毛发检测),体检费用自行承担。

7、合同签订。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聘用并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05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自身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视为放弃。

2、本次招聘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其他未尽事宜,可向蒸湘区人民法院政治部咨询,咨询电话:0734-8687708

3、蒸湘区人民法院对本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

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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