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大杭高院因单位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项目聘用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条件
(一)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业务知识和能力;
5.年龄按相应岗位标注的条件为准。
二、招聘程序
(一)邮箱报名
通过电子邮件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请注明“项目聘用人员招聘+报考岗位+姓名”。邮箱:岗位对应邮箱地址。
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1.岗位申请表(附件2);
2.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3.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照片(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出示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先上传学籍证明,签订劳动合同前须提交相关学历证书和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
5.其他专业技术特长证明材料。
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本岗位人选落实为止。
(二)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邮件或短信形式回复初审结果。
(三)考试
考试一般以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具体考试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体检标准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的通用做法。
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考察内容包含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 5 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的,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合同。被聘用的人员在试用期内离职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在已考试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替补人员,经体检、考察和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合同。
三、岗位待遇
工资及福利按照我院有关政策和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571-86080961。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象山支弄1号。
附件:1. 聘用人员计划表
2. 岗位申请表
3. 人员信息登记表
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