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我校海外合作共建孔子学院(独立孔子课堂/孔子课堂协调办公室)持续健康发展,推动中外语言文化交流,现面向全校公开选拔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及负责人3名,具体派出时间另行通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信息
二、报名对象及条件
报名人员须符合学校公派出国选拔条件,热爱国际中文教育和孔子学院事业,遵守中国和驻在国法律;了解驻在国国情,熟练运用驻在国语言或英语;熟悉汉语教学工作;具有较强的领导力、组织协调、跨文化交际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掌握网络、多媒体应用技术;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廉洁奉公,组织纪律性强;忠于职守,作风务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 大学本科(含)以上的学历。
3. 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8周岁(含)。
4. 原则上,具有副教授级别以上职称或副处级职务,具有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
5. 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环境适应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
三、任期和待遇
1.中方院长及负责人任期一般为2年,以实际赴、离任日期为准。在外工作期间表现优秀,具备继续任职条件的,根据外方合作单位意见和本人意愿,并与校内派出单位协商一致后可延长聘期。
2.中方院长及负责人任职期间人事关系仍保留在派出单位。在外工作期间的工资待遇参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的通知》(财教〔2023〕82、83号)相关文件精神及上级部门最新相关规定。
四、报名程序
申请人须在3月24日前填写《首都师范大学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及负责人申请表》(附件1),由所在单位审核把关,并经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将签字盖章版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附件2)电子扫描版发送至6565@cnu.edu.cn,文件名以“姓名+XXX中方院长及负责人”命名。《首都师范大学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及负责人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递送至首都师范大学北一区国际文化大厦南楼722办公室。
五、录取和派出
2.备案通过的中方院长及负责人须参加由中国国际中文教育基金会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取得派出资格。
联系人:马老师
邮箱:6565@cnu.edu.cn
首都师范大学孔子学院管理办公室
2024年3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