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该批人员由我公司派遣至张家港海关综合技术中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色盲、色弱,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
3.工作细心负责、执行能力强、沟通能力良好,具有团队协作精神;本岗位有周末加班需要。
4.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非应届在读普通高校生;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文化程度 | 专业条件 | 其他条件 |
食品检验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化学、食品、生物等相关专业 | 能熟练使用液质联用、原子吸收、色谱等分析仪器的优先 |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填写附件中员工应聘表、简历、身份证及学历证书扫描件,于2024年4月3日之前发送至邮箱:zjgrlzy_zp@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应聘岗位。
2.报考者必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员工应聘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五、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录用
1.经面试、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张家港海关综合技术中心工作。
2.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合同期限为两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录用;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
3.报名者一旦被录用,须按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七、待遇
此次招聘的岗位人员,享受国家法定假日,免费工作餐,有周末加班需要。年收入7万元左右(含五险一金)。
八、本简章由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58798680
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