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舟山市生态环境局普陀分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共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本次招聘实行劳务派遣制,由第三方机构聘用,派遣至我分局相关部门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35周岁以下,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舟山户籍优先。
4、招聘专业:生态环境保护、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分析化学等相关专业。
5、团结协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受过刑事处罚的;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与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4年1月15日—2024年2月15日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舟山市生态环境局普陀分局办公室(东港商务中心四号楼西616室)
(2)网上报名:邮箱pthb2011@163.com
3、资格审查
参加报名者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提供近期同底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2张,如实填写《舟山市生态环境局普陀分局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表格附后)一式两份,逾期不再补报。网上报名者将上述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报名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综合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普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目录区生态环境分局公告公示专栏),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和考核按照有关标准执行。如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放弃的,在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3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将履行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递补。新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两个月。
(五)工资待遇
缴纳五险一金,具体工资待遇面议。
四、信息发布平台及咨询电话
普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目录区生态环境分局公告公示专栏:http://www.putuo.gov.cn/col/col1443543/index.html。
咨询电话:3019892。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生态环境局普陀分局负责解释。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普陀分局
2024年1月15日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普陀分局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1)(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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