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区辅警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辅警队员的积极作用,经区政府批准,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100名,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辅警100名。由番禺区公安分局统一调配使用(上班地点:广州市番禺区)。主要协助民警开展巡逻防控、治安管理和警务保障工作(具体工作岗位服从用人单位调配)。招聘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广州市番禺区招聘辅警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无违法违纪记录,没有参与邪教活动或非法组织;具有良好的法制观念和一定的法律法规知识。
(二)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能适应不定时工作制和24小时四班三运转值班制的勤务运作和半军事化管理,服从组织分配及工作安排。
(三)职位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以1984年3月25日至2006年3月25日期间出生)。
(四)学历要求
本次招录辅警分为番禺区一级辅警、番禺区二级辅警两种类型,其中,番禺区一级辅警参照区租赁合同工岗位四级岗发放待遇。番禺区一级辅警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番禺区二级辅警学历要求: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
(五)身体健康,五官、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类疾病就诊史,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
(六)在同等条件下,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院校毕业、治安联防队员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的人员的可优先录取。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或存在较为严重债务纠纷的;
5.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6.在番禺区从事辅警工作正常辞职未满两年或在岗前培训期间无故辞职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网上资格审核及考试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成功的,方可参加后续的考试。
2、网上报名时间为:3月25日上午9时至3月31日下午5时。应聘者可通过(网址https://www.pyrc.com.cn/)“单位招考”栏进行网上报名,按网上报名系统要求上传证明材料。上传证明材料包括:(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专业技术资格证;(2)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逾期不接受报名。
3、网上资格审核。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通过初审者方可参加体能测试。初审情况将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及时查看报名系统的审核状态。如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附件材料不全等原因退回的,须在2024年4月1日下午5时前完善报名信息并提交,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4、应聘者报名时应确认本人符合公布的资格条件;所上传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与填写报名表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取消聘用资格。
5、每人仅限报考一个职位,但可以选择服从职位调配,当某一职位出现报名空缺时可以从其他职位考试合格人员中进行调配。
6、报考人数少于招考职位数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剩余职位数可以从其他职位报名中调剂。
7、2024年4月8日上午9时至下午5时网上打印准考证,不另行通知。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考察考生是否具备一定的身体素质应对公安工作,具体时间和人员批次安排在番禺人才网另行通知。体能测试项目分别为:纵跳摸高、4×10米往返跑,其中纵跳摸高要求合格,4×10米折返跑的成绩为体能测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按4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纵跳摸高合格且体测成绩合格(60分)以上的考生进入面试程序。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并紧密结合公安工作,主要考核报考者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匹配性、综合处事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交往能力、举止仪表等。体能测试成绩合格(60分)以上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安排在番禺人才网另行通知。
(四)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体能测试、面试4:6比例计算合成,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四、体检、毛发毒品检测
(一)体检。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通知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二)毛发毒品检测。为防止涉毒人员进入辅警队伍,按照本公告要求,应聘人员需无条件遵照招聘单位的要求,配合体检医院和用人单位开展毒品筛查工作(人体毛发生物检材提取),
不配合毛发检测或毛发检测结果疑似为吸毒人员的,判定为不合格,不予以聘用。
五、政审
体检合格的进入政审,政审内容包括了解报考者的个人简历、现实表现及对其直系亲属、重要的旁系亲属的调查等。政审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高低依次在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递补。
六、岗前培训
拟录用人员名单确定后,统一进行岗前业务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并按考试成绩高低依次在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递补。
七、确定录用人选和办理录用手续事宜
经培训考核合格的,由区公安分局通知相关单位办理相关录用手续事宜。
八、人员管理和待遇
被录用人员按照辅警进行管理,由区公安分局或相关镇街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被录用人员按广州市公安局和番禺区公安分局辅警管理的有关规定,由区公安分局和具体用人单位管理,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工资待遇标准按照广州市、番禺区辅警经费保障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或岗前培训期间发现有癫痫病、精神病、癔症、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情况的或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九、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材料是应聘人员获聘后办理聘用手续必备资料,请应聘者提前办理有关报审手续。
(二)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考生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
本通告由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1.涉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可打020-84838621、84888331。
2.涉及网上报名系统问题的,可联系技术支持电话020-84692605、84638632。
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