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4名派遣制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坚决拥护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
2.政治素质好,遵守纪律,品行端正,道德良好,责任心强,热心为群众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3.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综治情况符合有关政策规定;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规违纪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人员;
6.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7.其他不适合从事招聘岗位条件工作的人员。
(三)学历学位条件
招聘岗位学历类别要求为大专及以上毕业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取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毕业生,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人员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信息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进行查验。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一:办公室工作人员3名
工作地点:晋江人武部
工作内容:
1.协助宣传和组织活动;
2.协助起草文案;
3.行政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
岗位需求:
1.熟悉机关事业单位公文格式和排版要求,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及相应软件,文字工作为主,有较好的口头表达和沟通能力,能满足加班需求,能够服从工作安排和日常管理;
2.大专或以上学历,退伍军人优先;在部队从事新闻报道、当过文书者,在市直机关或镇(街)从事过文字材料者优先考虑;
3.性别不限,年龄35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42周岁及以下。
岗位二:驾驶员 1名
工作地点:晋江人武部
工作内容:保障人武部日常用车,除正常8小时工作以外,周末及节假日需2人轮流值班。
岗位需求: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团队精神,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服从管理及工作;
2.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优先;
3.性别不限,年龄35周岁及以下;
4.持有C1或以上驾驶证,有2年及以上驾驶经验,有军车驾驶经历者优先;
三、薪资待遇
试用期一个月,工资3600元/月,每月餐补500元,包住宿。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由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聘用等环节组成。
(一)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8日-18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入口:http://hxks.hxrc-app.com/content/recruit/show?id=350,报名人员进入报名入口后直接点击公告右上方的报名菜单直接提交报名即可。联系人:0595-82661053施小姐、0595-82661062李先生(中国海峡(晋江)人才市场)。
3.需提交的报名材料电子文档:
(1)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本人近期1寸电子档免冠彩色照片、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则提供)、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最新版本的且必须在有效验证期内)扫描件、驾驶证。
(2)属留学回国人员或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扫描件。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扫描件。
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4.资格审查:按照报名条件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面试、聘用资格。
(二)面试
根据报名情况择优面试,择优录用。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三)体检政审
1.体检时间、地点另行安排。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通知后一周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2.对拟聘用人员,需提供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或综治证明,发现违法、违规及其它不宜聘用事项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海峡考试网予以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实行上岗试用及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侨乡人才网、海峡考试网同步发布,招聘公告以侨乡人才网、海峡考试网为准。
2.聘用人员与晋江海防民兵哨所签订劳动合同。
3.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晋江人武部负责解释。
晋江海防民兵哨所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