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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文理学院公开招聘实验员公告

根据《绍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绍政办发〔2016〕64号)、《绍兴文理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辅导员、其他专技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实施办法》(绍学院党办〔2021〕24号)等文件精神,因学校工作需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验员,录用人员列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报备员额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绍兴文理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一所普通全日制综合性本科院校,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国内毕业的,要求在2024年3月25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情况为准);国(境)外毕业的要求在2024年3月25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本公告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具体岗位及其它要求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性别

年龄

起点学历/学位

硕士研究生专业要求

实验员

岗位

2

不限

35周岁及以下(1988年3月25日之后出生)

研究生/

硕士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测绘科学与技术类、电子科学与技术类、信息与通信工程类、控制科学与工程类、软件工程类。

注:研究生专业按照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组织报名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3月25日上午9:00-4月2日上午10:00。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进入绍兴文理学院人才招聘系统(http://apply.usx.edu.cn)进行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3月25日上午9:00-4月2日上午12:00。

资格初审期间,应聘人员应登陆绍兴文理学院人才招聘系统及时查询初审结果以及未通过的理由。推出岗位数与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之比应达到1:3,未达到该比例的,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本岗位招聘(相关信息可在绍兴文理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usx.edu.cn/查询)。

因国(境)外高校专业名称与专业目录名称有一定差异的,相近相似专业具体由学校把关。

3.打印准考证

开始时间:2024年4月3日15:00。

应聘人员在人才招聘系统中打印应聘报名表与准考证。已打印准考证的,取得笔试资格。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组成,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各占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时间:2024年4月8日上午8:30-10:00。

内容:测试相关专业知识。

应聘人员必须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参加笔试。如应聘人员未参加笔试,视作放弃应聘资格。笔试成绩将于4月8日12:00之后在候分室进行公布,笔试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

2.资格复审

时间:2024年4月8日12:30。

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对象根据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不足3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经复审合格的人员具有参加面试资格,可领取面试通知书。因应聘人员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产生的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本硕阶段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聘报名表、身份证件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

若应聘人员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材料,不能提供的,视作不符合应聘要求。

3.面试

(1)时间:2024年4月8日15:00。

应聘人员按面试通知书载明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参加面试。未准时到达规定地点或不能及时提供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形式及内容

形式:结构化面试。

内容:测试相关专业知识。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公布成绩

考试完毕,根据本招聘公告计算总成绩并予公布,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并请应聘者在2024年4月8日17:00之后在绍兴文理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查询。

(四)体检、考察

体检时间:2024年4月9日。

体检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相关规定执行。无特殊原因,未按期参加体检或复检者(特殊原因需提前向绍兴文理学院人事处提出书面报告),视同放弃体检或复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由人事处负责,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五)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对象,在绍兴文理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校长办公会和党委会审定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有问题反映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录用人员与我校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因在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环节中放弃或不合格而产生的缺员,在该岗位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取消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报名材料或信息不实,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或通过伪造、涂改证件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扰乱报名秩序和招聘工作安排的;

2.在公开招聘考试中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的;

3.在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串通他人隐瞒事实,妨碍考察工作正常进行或影响考察结论的;

4.故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或在体检过程中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通过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方式进行作弊,影响体检结论的;

5.攻击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或网上报名系统,扰乱公开招聘秩序的;

6.招聘结果公布后,为达到个人目的,造谣诽谤,恶意举报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7.有其它严重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符合条件情况的,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其它学历报名。

(四)确定录用人员须在2024年6月30日前到绍兴文理学院报到,并正式上岗工作。逾期不报到或不能按期正式上岗工作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咨询电话:0575-88341068;监督投诉电话:0575-88336625。

(六)通讯地址:绍兴市环城西路508号,邮编:312000。

(七)本公告由绍兴文理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绍兴文理学院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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