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岗位:聘用制检察辅助人员(书记员)1名
资格条件: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法学专业,有法律从业经验者优先。
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制管理,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
三、资格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检察机关工作纪律,具有良好品行; 3、年龄在21-35周岁之间,条件优者可适当放宽年龄;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
1.曾受治安、刑事处罚或者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5、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公职的人员。 |
四、报名方法
应聘者以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22日至2024年3月31日
2、报名方法:将所需报名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czjcyzp@163.com
3、联系方式:
地址:广西柳州市东环大道173号城中区人民检察院
电话:0772-2633162
4、报名所需材料:
(1)《城中区人民检察院应聘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
(3)职称、有关资格证书、获奖证书;
(4)从事法律工作经历的相关佐证材料;
(5)报名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五、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初审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需提供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2、职称、有关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原件;
3、从事法律工作经历的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
4、报名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
六、面试及相关技能测试
资格审查通过后,针对岗位要求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根据岗位需求组织现场技能测试。
七、政审
资格审核通过后,对通过面试的人员进行政治审查。
八、体检
政审后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医院需为三甲医院及以上,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承担。体检合格后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九、录用
确定人选后,上岗试用,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能胜任工作岗位要求的,予以正式聘用,并签订劳务合同;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的,不予聘用。
十、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参照城中区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相关管理规定执行,五险一金,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工资:2400-2700元/月。
其他未尽事宜由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3月21日
附件:应聘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