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掇刀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及文员简章

满足我区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掇刀区消防救援大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人员类别

(一)灭火救援岗位(10名):从事一线灭火救援工作,需担负灭火救援和执勤战备任务。

(二)驾驶员岗位(5名):从事消防车辆驾驶及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三)执法辅助岗位(2名);从事消防监督执法辅助工作。

(四)消防宣传岗位(1名):从事消防知识宣传工作。

二、应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和较强的纪律观念,服从组织管理及分配。

(三)年龄为18-30周岁(持有B证驾驶证的可适当放宽),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退役军人、有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经历人员和高校、职业院校的消防类专业毕业生优先聘用。报考消防车驾驶员岗位的对象年龄为18-40周岁,且须持有B2及以上准驾证照,驾龄满2年;报考执法辅助岗位的对象须有大专或同等以上学历;报考消防宣传岗位的对象需要掌握微信公众号、抖音等自媒体平台的日常操作和运营,善于策划,敢于创新,具备一定的图像视频处理能力,熟悉使用PS、AE、PR、Edius等软件进行后期处理,有从事过传媒、宣传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符合健康体检标准,裸眼视力不低于4.6(五分记录)。

(五)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

三、工作地点和时间

灭火救援岗位和执法辅助岗位人员,通过岗前培训合格后,结合本人意愿和工作需要,由掇刀区消防救援大队统一分配至长坂坡路特勤站、月亮湖路消防站、荆东消防站和军马场消防站工作。 实行24小时驻勤制,每月休息8天。其它日常休假、婚假、产假、陪产假等假期,按照荆门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试行)》和《劳动法》等相关法律的标准执行。

执法辅助岗位和消防宣传岗位人员分配至掇刀消防救援大队,实行上下班工作制,每周双休,其它日常休假、婚假、产假、陪产假等假期,按照荆门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试行)》和《劳动法》等相关法律的标准执行。

四、工作待遇和薪金

(一)享受待遇

1、按国家规定统一办理社会保险,正式入职后缴纳住房公积金(大队缴纳单位应缴部分,个人缴纳个人应缴部分)。

2、提供工作期间的就餐、服装、被装等。

3、工作满一年以上,政府专职消防员根据执勤战备需要,给予10天带薪年假。

4、正式聘用后,可参照消防员享受相关优待。

(二)工资薪金

1、薪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职业津贴、工龄工资。加班费、补助另行发放。

2、五险一金:试用期由单位和个人按当地社保标准缴纳五险。正式入职后由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标准缴纳住房公积金。

3、政府专职消防员试用期每月基本工资2500元,正式聘用后月薪4700元起,年薪7-10万元(含全额社保和住房公积金)。执法辅助岗位和消防宣传岗位试用期每月基本工资2500元,正式聘用后月薪4100元起,5-6万元(含全额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4、年终根据工作表现发放绩效考核奖,薪酬待遇随工作年限、岗位、技能等级调整递增。

五、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自招聘简章发布起,根据报名人数,大队分批次组织报名人员进行考核,考核通过后即可入职。

报名地址:长坂坡路特勤站(白石坡大道生态公园旁)

联系电话:18872862297(袁指导),有意者欢迎电话咨询,也可至消防站实地咨询

报名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退伍证)、相关技能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蓝底照片3张、本人征信报告(可携带身份证到中国人民银行打印)到长坂坡路特勤站报名。

六、招录程序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根据大队电话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长坂坡路特勤站参加测试。测试按照体能测试、心理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能测试和面试报照满分100分计算,各占比50%。

1.政治审查

拟聘用人员持有效身份证件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或设在行政服务中心的征信窗口进行个人征信查询。审查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2. 体能测试

由掇刀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体能测试项目为俯卧撑(30个/2分钟合格)、1500米跑(7分钟合格)、100米跑(17秒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予以淘汰。

3.面试

由掇刀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主要是观察应试者的体型相貌,了解其语言表达、综合分析、思维反应能力和心理素质。

4.体格检查

政府专职消防员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向医院支付。

5.公示

考核、政审结束后,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6.聘用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政府专职消防员由掇刀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岗前培训。应聘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按照技能等级和岗位层级予以工资定档,确定待遇。同时与掇刀消防救援大队签订劳动合同。

特别提示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招聘过程中不以任何形式收取任何费用,切勿相信以任何名义要求的转账、汇款短信或电话。应聘人员上交材料不予退还。以上所述招聘待遇均为通用条款。具体个人待遇以聘用后的正式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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