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实验教学工作需要,现面向院内公开招聘化学或化工类专业实验人员1-2名,招聘条件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应聘人员须是我校化学化工学院在职教职员工。
2、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具有化学、化工类学科背景或有教学工作经历者优先。
3、热爱实验室工作,勤奋、踏实,具有“服务师生、成就师生”的服务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对岗位的认识、思想素质、专业功底、眼界视野等满足学校深化改革、学院内涵发展、实验中心服务保障能力建设的要求。
4、工作认真仔细,责任心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亲和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5、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能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
6、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职责
1、实验室管理:负责所分管范围内的实验室的安全、卫生及室内低值易耗品、药品试剂的管理,以及室内所有基础设施、仪器设备的维护、报修等工作。
2、协助服务:(1)负责化学或化工类实验课中一大类实验项目的准备工作和协助指导工作(含药品、耗材、仪器设备的调研、申报、验收等);(2)负责所分管范围内的实验教学信息、数据、资料填报;(3)为本科生提供课外科技活动实验场所,并对其进行实验操作培训、安全教育及管理。
3、育人创新:(1)承担一定学时的本科实验教学工作;(2)参与1个专业的实验项目体系建设(大纲修订、实验项目改进、实验教学方法手段改革、新实验项目的开发等);(3)每年至少指导1个本科生课外开放性实验项目或其它课外科技活动。
4、承担学院和中心安排的其它任务。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29日0:00。应聘人员将电子简历和《应聘人员个人信息表》(见附件)电子文档发至邮箱36712454@qq.com。
2、资格初审。学院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二)资格复审和综合素质测试
1、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应携带个人简历、《应聘人员个人信息表》及能够证明能力素质的相关支撑材料(各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岗位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复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初审通过但未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作放弃应聘资格。
2、综合素质测试
采用笔试、实验技能测试和试讲相结合的方式,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分别按30%、30%和4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基础化学知识、综合化学知识和实验室安全知识(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
(2)实验技能测试
主要测评应聘者的化学实验基本操作技能、常规化学实验仪器故障排除能力、实验室安全管理能力和岗位的适应能力等。
(3)试讲
主要从教学态度、教学语言、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与管理、教学效果等方面测评应聘者的实验教学能力。
(三)考核评分、公示和聘用
1、考核小组人员组成和评分办法
从具有10年以上高校工作经验的人员中遴选5-7人的专家组成考核小组,其中外校专家成员不低于3人。考核采用百分制打分。去掉最高、最低分以后的平均分是应聘人员的最后得分。按得分高低排序,如有相同,以有效分数中单个分数高的在前。学院纪委工作人员全程参与和监督考核过程,但不参与评分。
2、考核
综合素质测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入围人员,入围人员总成绩须不低于80分。
3、公示、聘用
考核结束后,学院对考核结果进行审定,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学院确定聘用并上报学校人事处备案。
(四)其他
1、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综合素质测试、拟聘等资格,或公示期反映有问题且经查实影响聘用的,由考核组织结构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聘用人员必须在2024年9月1日前正式入职。逾期不能入职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学院协商不成,学院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3、综合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后续有关信息在下列网站公布:西南石油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网站(https://www.swpu.edu.cn/hgy/,“通知公告”一栏)。
(二)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西南石油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纪委,028-83037302。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三)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或未尽事宜,请直接咨询化学化工学院。
化学化工学院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