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26名

因公安工作需要,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辅警26名,限男性,具体岗位按工作需要统一分配。

02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

2.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截至2024年3月31日);

3.户籍地或居住地在广元市,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部队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到高中或中专);

4.男性要求身高1.68米以上,裸眼视力4.8以上;体重不能超过标准体重20%、不低于标准体重10%,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05;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体表有纹身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8.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优先招聘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在考试成绩排名相同的情况下优先招聘。

1.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03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3月21日至3月27日工作日期间(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二)报名地点: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广元市利州区武汉路149号)二楼政治处辅警管理办公室 ,咨询电话:0839-5206086。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报名时现场填写《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辅警招聘报名表》,并同时提交以下资料:本人二代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和学位证书、个人征信证明、退伍证、发表作品等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特殊技能者同时携带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报名时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有不符合招聘情形的,取消其资格。

04考试

本次招聘辅警通过面试和体能测试的方式进行。

(一)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从应聘者的身体条件、个人素质及履行辅警职能职责的认知等方面考察。面试时间、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员按照成绩进行排序,以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入体能测试。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体能测试内容为:男子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体能测试为合格性测试,3项中有2项合格即为通过测试。

(三)总成绩

体能测试合格者按照面试成绩进行排序,以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不合格或者聘用前有自愿放弃需要递补的,按照面试成绩排名,结合体能测试情况依次递补。总成绩有效期为半年。

05体检

体检统一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视力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其他项目体检标准参照《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依次递补。体检和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06政审考察及公示

政审由应聘人员持《政审表》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政审意见。因政审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依次递补。对拟聘用人员在公安网上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07岗前培训

拟聘用人员必须参加为期一周的岗前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培训合格者按相关程序办理入职手续,并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发放基础工资

08聘用及相关待遇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转正后工资待遇实行“基本工资+绩效考核+层级工资+职务工资”的薪酬制,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含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详情可到报名处咨询。

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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