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大足分公司
因工作需要,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拟委托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大足分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1名,派往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从事行政辅助工作。结合实际工作情况,现将招聘方案备案如下:
一、招聘名额
招聘行政辅助岗位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二)限居住地在重庆市大足区;
(三)限女性;
(四)年龄在30周岁以内;
(五)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六)熟悉计算机操作,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熟悉财务、统计相关知识;
(七)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体貌端正;
(八)无违法犯罪和违规违纪等记录;
(九)具有1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需提供单位相关证明)。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录用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三)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严重违纪违规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动派遣单位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四)被聘用时未能提交原单位离职手续及相关资料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1月19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行政辅助岗→点击此处报名
咨询电话:43356372、43723324。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应聘者需提供的材料:《求职登记表》1份(附件1自行下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一寸免冠彩照1张。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者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三)面试。
资格审查结束后由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大足分公司统一汇总并报送给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经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面试后确定拟录用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在区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五)政审考察。
如体检合格人员由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代为政审,并出具政审材料。
五、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用工方式采取劳务派遣,即由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大足分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1个月),并定向派遣至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从事相关工作。
合同期满后,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大足分公司根据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反馈的用工人员的工作表现和实际需要,决定是否续签。
六、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工资待遇2500元/月,并按照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行政辅助岗→点击此处报名
附件:《求职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