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驻院专职人民调解员招聘公告

为全面推行全流程网上办案,以现代化信息技术高效赋能审判调解工作,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人民法院驻院调解室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专职人民调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驻院专职人民调解1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人民调解工作;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年龄22岁至45周岁(1979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3.本人或家庭成员在潼南区有固定住所;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能够熟练使用电脑操作及办公软件,熟悉法律法规、政策知识,了解社情民意,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一定的群众工作经验;

5.法律专业优先。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职期间受到记大过以上政纪处分或严重警告以上党纪处分的;

4.现任国家公职人员、企事业单位在岗或在职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程序

(一)招聘方式

采取公开招聘方式。

(二)公开招聘程序

1.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4月11日。

(3)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联系电话:44598017。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准确完整填写《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人民调解员报名表》1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2寸彩色白底免冠登记照1张;

(3)已取得的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提供毕业证查询结果1份,毕业证书查询结果请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对应聘材料进行审查,并通知审查通过的人员进入下一环节;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另行通知,应聘材料不予退还。

3.笔试

专职人民调解员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素质和调解能力,考察内容包括法律、调解相关知识(满分100分),采取纸质答题方式进行。笔试设置合格线,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4.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计算机应用能力,采用看文打字等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

5.面试

面试由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统一组织,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与招聘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最后一名考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均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6.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二位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公布。

7.体检

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实际招聘人数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果进入体检最后一名人员的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依次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若上述成绩都相同,则报院党组同意后进行加试面试,并按加试成绩的高低依次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按照单位入职体检相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负担。因体检主动放弃或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依次递补。

8.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政审对象,政审请按通知到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领取相应政审函。

9.公示

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10.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通过劳务派遣方式,派遣至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驻院(庭)调解室工作,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职责及待遇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派驻单位相应规定履行职责。薪酬待遇按照“基本工资+调解案件补贴+绩效考核”的方式计酬,其中基本工资为2500元/月(含个人社保)。调解案件补贴按相关文件规定申报,绩效考核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确定。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对本《招聘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人民调解员报名表

附件:

人民调解员招聘报名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照片

民 族

籍 贯

出 生 地

入 党

时 间

参加工作时间

健康状况

驾驶证及驾龄

熟悉专业

有何专长

学 历

学 位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应聘职位

人民调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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