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根据事业发展需要,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丽水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选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本次3家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4名。具体选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所需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丽水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选聘范围
丽水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选聘条件
(一)选聘对象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条件。
6.年龄要求详见《2024年丽水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8年4月3日及以后出生)。
7.近两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含试用期不定等次。若2023年度考核结果未出的,可提前报名;若最终2023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则取消选聘资格)且在现工作单位工作满1年;在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的,需在乡镇(街道)工作满5年;其他文件规定或公告明确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需工作满相应服务年限。
8.报考人员需征得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书面同意。报名时需提交经上述部门盖章同意的《2024年丽水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9.各岗位的学历要求和部分岗位对报名范围、年龄、工作年限、经历等有特殊要求的,按《2024年丽水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执行。
10.与选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从事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检监察等岗位,也不得报考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其他需要回避的情形按相应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5.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交流有其他限制性要求;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丽水先锋网(http://www.lsxfw.cn)、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lishui.gov.cn)、 丽水市人事考试院(http://www.lsrsks.com)等平台发布公告。
(二)注册及报名
1.本次选聘全部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
时间:2024年4月2日16:30-4月9日17:00。报名平台: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事业单位考试,在丽水市栏,点击“2024年丽水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填报相关信息,选择岗位报名并确认报名信息(确认后不能改报岗位,未确认的不能进入资格初审环节)。
2.丽水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2024年丽水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岗位所需的佐证材料需扫描成电子文档,在报名时间截止前(4月9日17:00前)发送到选聘单位电子邮箱,发送后请及时电话确认。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4月2日16:30-4月10日12:00。各选聘单位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并接受资格审查。
(三)网上缴费
时间:2024年4月2日16:30-4月10日17:00。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缴费确认人数不足选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由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选聘单位研究是否核减、取消选聘计划。取消岗位的已缴费报考人员另行安排改报其他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或退回已缴考试费。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4月11日12:00-4月14日9:00。已缴费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
时间:2024年4月14日上午9:00—12:00,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采用闭卷形式,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结束后,由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合格分数线,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面试环节。
(六)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选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实施,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开始前24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定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者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经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盖章同意的《2024年丽水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件、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认证证书。
(七)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选聘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等,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凭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八)确定体检考察入围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成绩再相等的,另行组织加试。
(九)体检、考察
体检由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选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公务员体检政策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进行,由选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十)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拟聘用对象在丽水先锋网、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7个工作日。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岗位聘用按市直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注意事项
1.考生及时留意网上资格初审情况,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考生报名经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2.选聘岗位所需专业由选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高校专业目录设置及审查认定。对于未列入参考目录的专业,由选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
3.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4.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5.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考试的辅导培训。
6.本次公开选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若遇丽水市事业单位招考系统问题,请及时与丽水市人事考试院联系:0578-2181620。
本公告由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丽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具体选聘工作由丽水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若报考人员有疑问的,请在正常上班时间拨打咨询电话。公告咨询电话:0578-2090697、0578-2091220。
若报考人员对报考岗位、学历、所需专业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信息需有疑问的,请直接与选聘单位联系。咨询电话详见《2024年丽水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监督电话:丽水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578-2090988。
附件1:2024年丽水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附件2:2024年丽水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