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宾市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24年4月3日—2024年4月12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 点: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通讯地址(邮编):宜宾市翠屏区青皮树街31号(644000)
电 话:0831-8224630、0831-8237647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来访、来信、来电如实反映拟聘用人员的情况,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经党组织集体研究,主要领导签发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一般应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四、特别提示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请考生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号楼3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开具《调档函》办理调档事宜。
附件:宜宾市翠屏区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第七批)
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3日
附件
宜宾市翠屏区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第七批)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学历(学位) | 毕业院校 | 专业 | 拟聘用单位 | 拟聘用岗位 | 岗位代码 | 招聘名额 | 政策加分 | 笔试总成绩 | 面试总成绩 | 考试总成绩 | 岗位排名 | 备注 |
1 | 周晓琳 | 女 | 1994.10 | 本科(学士) |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 工程造价 | 宜宾市翠屏区财政投资审核中心 | 工程造价员 | 23102008 | 1 | 74.20 | 77.38 | 75.472 | 1 | 孕期延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