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工勤人员(2名)
1.负责单位工勤相关工作;
2.完成领导派任的其他工作。
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党政机关工作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
2.无社会不良记录,无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能够服从组织安排和管理;
3.身体健康,既往至今,无传染性疾病,无基础疾病,品行端正,积极乐观,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事业心和责任心;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
6.要求有相关食堂管理或食堂工作经验;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涉嫌违法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曾因违反党纪受过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聘。
工勤人员实行聘用制度,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过后经考核合格,正式签订劳动合同。
每月工资参照工勤人员管理规定发放。
报名方式:岗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接收报名材料,报名人员年龄计算至报名首日。应聘人员填写《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工勤人员招聘报名信息表》发至邮箱,表格作为附件发布在本公告页面下,必须完整、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调整为两页,以附件形式发送邮件报名,邮件标题需注明姓名、应聘岗位等信息。
资料通过审核后,大队将以电话的方式通知报名人员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接通知后,携带相关资料,按时到大队接受面试。
报名时间:2024.4.1-2024.4.7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邮箱:1477489206@qq.com
电话:0771-4739116
所需相关资料
1.个人简历一份;
2.本人身份证、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近期免冠1寸照2张。
公告中未尽事宜可来电咨询。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