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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第九师白杨市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的通知

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白杨市事业单位面向校园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目前招聘面试工作已完成,现将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一、综合成绩

按照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免笔试岗位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二、体检

体检由第九师白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实施。

(一)体检时间:2024年4月7日上午9:40(北京时间)。

(二)体检地点:第九师医院体检中心(进大门左侧)。

(三)注意事项:

1.逾期15分钟未到达指定体检地点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

2.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女生约420元,男生约400元)。

3.体检当日须携带身份证原件、一张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不得进食、喝水;体检前注意休息及个人卫生,饮食清淡,不得饮酒。

4.视力检查环节,考生不准佩戴隐形眼镜,眼睛近视的考生请提前自备普通框架眼镜(检测矫正视力)。

三、递补

在考察环节之前,如有考生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视情况依次递补后续考生。体检环节考生只递补一次。后续环节不再递补考生。

请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联系。

附件:第九师白杨市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第九师白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6日

第九师白杨市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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