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淮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员性质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主要协助民警从事巡逻防控、社区警务等工作,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事业编制身份,不独立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二、报考条件(一)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8日至2006年4月15日出生);
3、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志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能够适应24小时轮值班次;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无文身,无精神病史;
6、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因公(工)死亡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
7、国家和省规定的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3、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4、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9、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 人数 | 性别 | 学历及其他要求 | 工作岗位 | 工作地点 |
10 | 建议 男性 | 1、大专及以上(专业不限、应届毕业生提供证明材料也可报名);2、退伍军人、持有 A1、摩托车驾驶证人员可放宽至高中(中专)。 | 巡逻防控、 社区警务等 | 市公安局新城分局 |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初审
本次招聘由淮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组织实施,采取现场报名形式。
应聘者准备本人报名表(附件1)、身份证、学历证书(附学信网上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15天内的《个人信用报告》、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登记表或就业协议等证明材料、退伍军人证明、各类技术职称证书、驾驶证等有效证件原件或复印件,所有文件装袋后送到市公安局新城分局(生态文旅区富城路1号)一楼大厅投递箱内,并在登记表上签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8至15日9:00-11:30;14:00-17:00。
2、初审时间:2024年4月8至15日9:00-11:30;14:00-17:30。
(二)笔试
考生通过资格初审的,进入笔试环节。笔试总分100分,占总成绩30%。
1、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不指定复习用书。
2、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在招聘群内通知。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时到考点参加笔试。
(三)面试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总分100分,占总成绩40%。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2、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在招聘群内通知。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时到考点参加面试。
(四)体能测试
考生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5倍比例,确定拟参加体能测试人选。体测总分100分,占总成绩30%。
1、内容包括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男子俯卧撑、女子仰卧起坐,其中纵跳摸高为达标式项目,该项目不合格的,不得参加其他项目测试。(体测标准参照附件2)
2、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和要求在招聘群内通知。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时到考点参加体能测试。
(五)体检
考生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
1、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导致岗位人选缺额时,从考生中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体检时间、地点和要求在招聘群内通知。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时参加体检。
(六)政审、公示和录用
1、体检合格人员由新城分局组织考察,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从考生中依次递补。
2、进入政治审查环节的考生,需填写政审表,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犯罪记录结果查询。政审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的,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培训,到指定岗位工作。
3、报考者应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接受通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4、拟录用名单通过淮安市公安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http://gaj.huaian.gov.cn)。
四、薪资待遇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2年,其中试用期为2个月。工资待遇参照淮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警务辅助人员工资现有水平执行,分局按照国家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对本人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咨询电话报考者对职位、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的可拨打下列咨询电话:(0517)83126023。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30
六、纪律与监督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公平、公开、竞争、择优,为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7)83126166。
七、本公告由淮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负责解释提醒!
为方便联系,淮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建立辅警招录QQ群(775637556),请考生自行添加。关于辅警招录的相关信息将在QQ群中进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因未及时查看通知导致影响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2:体测标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