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慈善总会是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由热心慈善事业的中国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自愿结成的联合性、地方性、非营利性公益社会团体(慈善组织)。因工作需要,现特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
办公室综合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二)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三)工作勤奋,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四)湖州市生源或具有湖州市户籍(截至公告刊登之日已具有湖州市常住户口),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19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会计、财务管理、金融、慈善管理、社会工作;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其他不适合在公益社会组织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事项和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9日下午13:30 - 17: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兴国商务楼2幢9楼秘书处;
3、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原件与复印件以及个人对慈善公益的相关论述(800字左右,本人手写)。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条件与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等,筛选出面试入围名单(6名)。如报名人数不足3人,则另行安排。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考生携带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结束后,从高到低以1:1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在长兴慈善微信公众号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聘用及相关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解除试用期合同,正式录用后需在本单位服务满五年。试用期及正式录用后工资、福利及相关待遇按本会工作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长兴县慈善总会负责解释。
联系人:强毅电话:0572-6014343
长兴县慈善总会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