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业务需要,宿松县公证处委托安徽壹方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经考核后择优录取。
二、招聘计划
宿松县公证处工作人员1名,协助办理公证各项业务。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无违纪、违法记录;
2.具有法学大专及以上学历(有法律职业资格证的优先),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等办公自动化设备;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29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4年3月29日以后出生);
4.本人为宿松县户籍或原为宿松县户籍;或本人配偶为宿松县户籍;或本人父母均为宿松县户籍。(符合本条其中之一即可。)
四、岗位职责:
协助公证员处理各类公证事物,包括:热情接待当事人、解答业务咨询、初审当事人资格及其提交的证明材料、核实取证、办理其他公证辅助事务及单位交办的其他事务。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安徽壹方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网上报名邮箱:1227162939@qq.com
联系人:刘维武13805669660,张婷13966970609
2.报名时间:2024年4月8-4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3.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
(2)身份证复印件;
(3)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及相关证明材料(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
网上报名的,请将上述材料备齐后,扫描为PDF文档,发送至报名邮箱。
4.原则上所报考岗位差额1人即可开考。
(二)资格审查
1.时间:2024年4月12日-4月13日
2.资格审查要求: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有相关职业资格证的一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逾期未准时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资格审查由宿松县公证处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发现并查实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面试及考察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由宿松县公证处组织面试。面试将在2024年4月举行,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电话通知。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如有放弃岗位,则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考察人选确定后,由宿松县公证处组织,组成考察组,对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七、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如因考察结果影响聘用,则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用工性质及待遇
(一)本次参加比选招聘的人员不具有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和公务员身份,受聘用人员名单报宿松县司法局备案。
(二)根据面试、考察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聘用后,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合格拟聘人员与安徽壹方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正式签订劳动合同。(薪酬为“月基础工资1200元+岗位服务费800元+绩效奖+其他福利待遇”,并按规定缴纳“五险”。)
九、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查阅电子邮件,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通讯顺畅。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宿松县公证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6-7821695 张婷:13966970609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安徽壹方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