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分发挥乡镇消防所消防安全治理效能,夯实火灾防控基础,补充乡镇消防所工作力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将乐县消防救援大队拟向社会公开招录2名派驻乡镇消防所文员,现将有关招录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及人数
乡镇消防所文员2人(漠源、余坊)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志为消防事业做贡献;
5.报考者应当在所报考乡镇居住生活或可以满足长时间在乡镇工作的条件(本乡镇户籍或有基层工作经验的优先录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学习、技能条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男性年龄25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25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有3年以上乡镇(街道)基层工作经验的,男性放宽至50周岁,女性放宽至45周岁;
9.经岗前培训合格;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或因违反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已评定残疾等级或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协助开展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
三、薪资待遇
1.月均收入4000元左右(含单位及个人五险一金)。
2.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1660元(福建省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四、报名时间、方法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4年4月7日至4月12日。
(二)报名方法:此次招录采取网络报名,免交报名费,报考人员报名前需仔细阅读招录公告,扫描投递至邮箱1142400174@qq.com,投递邮件时统一以压缩包形式上传,并命名为“姓名-某某乡镇消防所文员”,报名时间以投递邮件时间为准。
(三)有关要求
1.报名材料。网络报名需提交以下电子版材料:(1)《乡镇消防所文员招录报名表》(附件)电子版;(2)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
2.注意事项。报考人员须仔细核对填报的信息并按要求在报名表内上传或粘贴照片(近期免冠蓝底2寸彩照,JPG格式,照片小于1MB),报考信息一经提交或审核通过,不再允许做任何修改。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或变形,造成后续考试过程出现问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3.资格初审。报考者报名后,由将乐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是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对报告者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对比审核。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将予以电话通知面试。
五、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
(一)面试
面试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录人员做法实施,实行量化评分。重点考察应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临场应变、语言表达能力。
六、体检、考核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按照拟招录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格检查人员名单。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3.体检的组织。体格检查自行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由负责体格检查的医院认定。考生申请复检的(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的项目不予复检,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需由考生本人向将乐县消防救援大队提交书面申请,经大队同意后,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入职培训
由将乐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拟录用的派驻乡镇消防所文员开展入职培训。
七、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招录期间必须保持个人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2.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程,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应招考核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录用资格,5年内严禁报考派驻乡镇消防所文员岗位。所有报名材料留档备查,一律不予退还,请报考者做好备份。
3.此次派驻乡镇消防所文员招录由将乐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并享有最终解释权。
咨询电话:0598-5028129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3:00—5:00。
附件:乡镇消防所文员招录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