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安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简章》及有关规定,现将体检、考察政审合格暨拟聘用人员(第七批)进行公示。
一、体检、考察政审合格暨拟聘用人员(第七批)公示如下:
姓名 | 性别 | 报考部门 | 报考职位 | 体检结果 | 考察政审结果 | 是否列为拟聘用人员 | 备注 |
骆雪 | 女 | 普安县兴中镇中心卫生院 | 078-普安县兴中镇中心卫生院 | 合格 | 合格 | 是 |
二、公示期:2024年4月8日—4月16日。
公示期间,考生、群众如发现与公示不相符的以书面形式署实名举报。
举报电话:0859—7237576(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
监督电话:0859—7235620(县纪委县监察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
普安县2023年公开招聘
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