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考察政审合格暨拟聘用人员(第七批)公示

根据《普安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简章》及有关规定,现将体检、考察政审合格暨拟聘用人员(第七批)进行公示。

一、体检、考察政审合格暨拟聘用人员(第七批)公示如下:

姓名

性别

报考部门

报考职位

体检结果

考察政审结果

是否列为拟聘用人员

备注

骆雪

普安县兴中镇中心卫生院

078-普安县兴中镇中心卫生院

合格

合格


二、公示期:2024年4月8日—4月16日。

公示期间,考生、群众如发现与公示不相符的以书面形式署实名举报。

举报电话:0859—7237576(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

监督电话:0859—7235620(县纪委县监察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

普安县2023年公开招聘

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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