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职工:
因工作需要,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选聘院长助理2-3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职责
院长助理岗位职责是协助院长做好学院基础建设、学科建设、高层次人才引进、教学科研平台建设和成果凝练、社会服务与合作等工作。
二、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坚持原则;
2.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具有较强的全局观念和团结合作精神;
3.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对学院的院情较为熟悉;
4.科研能力较强,熟悉教学管理与科研管理工作;
5.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6.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45周岁(含)以下。
三、选聘程序
1.个人报名:凡符合选聘条件的本院教职工,自愿填写《风景园林与建筑学院院长助理报名表》(见附件),本人签名后于2023年4月15日17时前交至院办,联系人:侯婧,联系电话:63743301(9298301)。
2.资格审查:学院党委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定院长助理初步人选名单。
3.征求意见:学院党委组织学院班子成员、专业负责人、博士代表等,对院长助理初步人选进行意见和建议的广泛征求。
4.党委研究:在个人报名、资格审查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学院党委会会议研究院长助理拟聘人选。
5.学院研究决定: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院长助理并报校组织部备案。
风景园林与建筑学院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