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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宁波市海曙区应急管理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拟聘人选的公示

为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对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作用,助推应急管理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浙江省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宁波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要求,经推荐邀请,严格审核,拟聘请17名同志为宁波市海曙区应急管理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限从即日起至2024年1月22日。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署名真实姓名,我们将做好保密工作。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联系电话:0574-55889441

通讯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东路55号(宁波市海曙区应急管理局)

附件:宁波市海曙区应急管理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拟聘人选名单.doc(排名不分先后)

宁波市海曙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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