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弥补教辅人员数量不足,学校决定面向社会以“劳务派遣”方式招聘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
2.在校学习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工作期间工作业绩良好,截止报名时,未受过任何党政、政纪处分,未出现任何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问题。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心条件。
4.服从招聘二级单位的工作安排。
(二)具体条件
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岗位具体条件要求,详见《2024年春期劳务派遣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5月7日止。
2.报名方式:应聘者填写《长江师范学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发送至相应招聘二级单位指定邮箱。
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党员证明、现实表现证明等相关报名材料原件需在来校参加考核时提供原件核查。证书均需查验原件并递交复印件1份。
(二)资格审查
招聘二级单位组建招聘工作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于2024年5月13日前完成。
(三)考核面试
本次招聘采用面试方式进行,由招聘二级单位组织实施。2024年5月26日前,各招聘二级单位应完成面试工作,依据应聘者的考核面试成绩,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四)公示
2024年5月28日前,各招聘二级单位将拟聘人员名单报送人事处人事调配与档案科(致远楼408室,刘老师处),经审定后,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示专栏公示3个工作日。
(五)签订合同
经学校审定同意后,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应参加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与我校合作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应聘岗位工作。签约期限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三、工资与社保
录取人员实行劳务派遣,与我校合作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学校工作。工资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劳务派遣公司按照国家和重庆市的有关规定为招聘人员配缴医疗、养老、工伤、生育、失业等五项社会保险。
长江师范学院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