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人民法院2024年度编外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为科学编配审判(执行)办案团队,本着“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结合南江法院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聘用制书记员、1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报考聘用制书记员岗位的,年龄为18-30周岁(在1994年4月10日-2006年4月10日期间出生),获得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放宽至35周岁(在1989年4月10日-2006年4月10日期间出生);报考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的,年龄为18-35周岁(在1989年4月10日-2006年4月10日期间出生);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其中报考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的,男性身高1.65米(含)以上,女性身高1.60米(含)以上;

4.自愿从事司法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听从指挥;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参加过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过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警务辅助人员情形的。

二、招聘范围

巴中市户籍人口或常住人口(常住人口须持社区或单位开具的证明)。

三、招聘岗位及学历专业

(一)招聘岗位:聘用制书记员1名、警务辅助人员1名;

(二)招聘学历: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招聘专业:不限

四、招聘方法与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0日至4月12日。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现场报名者于2024年4月10日至4月12日工作日期间9:30-17:00在南江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地址:南江县集州街道光雾山大道广场街38号905办公室)报名。

3.提交资料:报考者法院官网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时携带《报名登记表》及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3张。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全过程,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者的考试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报名后,经资格预审,对符合报名条件集中发放《笔试准考证》,请考生时常关注南江县人民法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

(二)考试及资格复审

1.考试项目:考试项目分为笔试、面试,各占总成绩50%。警务辅助人员笔试后,将根据成绩排名及1:3比例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进入面试。

(1)笔试

①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②笔试比例:报名确认截止后,按照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3,方予开考;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或减少招聘计划,不予开考。

③笔试内容:

聘用制书记员:综合知识(40%)、文字记录(20%)、计算机测试(40%)。

警务辅助人员:综合知识。

④笔试要求: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黑色或蓝色签字笔参加考试。

(2)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

①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体能测试准考证》。

②体能测试: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性1000米跑(女性800米跑)。

③身高测量(需脱鞋测量):男性身高1.65米(含)以上,女性身高1.60米(含)以上。

体能测评结果合格者进入面试。

(3)面试

①进入面试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有效证件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后,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②面试比例:笔试完成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若成绩相同,则同时进入面试。

③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参考人员的自我认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临机应变等方面的水平和能力。

④面试要求:携带面试准考证、身份证参加面试。

(三)体检、考察及公示

1.体检: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人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招聘人员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个人承担。

2.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对象范围。具体考察工作由政治部负责。

3.公示:考察合格人员,通过南江县人民法院网站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以及监督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或者备案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聘用及培训

(一)经考试、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报院党组同意后聘用,上岗试用,试用期3个月;

(二)试用人员接受岗前培训;

(三)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管理

与南江县人民法院签订劳动合同,遵守南江县人民法院的管理制度。

七、工资、福利待遇

(一)试用期及正式聘用后工资参照南江县人民法院现有聘用制书记员、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核发;

(二)按照法律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

八、递补

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一年内有效。期间因聘用制书记员、警务辅助人员离职等原因造成缺额的,由南江法院从参加该职位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递补人员,报经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南江县委编办备案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南江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外辅助人员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监督!监督电话:0827-8811896,咨询电话:0827-8233855、0827-8200195。

十、本公告由南江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附件:2024年南江县人民法院招聘编外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南江县人民法院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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