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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招聘船员岗位派遣人员的公告

招聘公告

根据招聘实际情况及用工单位工作需要,就招聘船副岗位派遣工作人员发布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海上及船上工作生活环境;

3.具备符合招考职位要求的年龄和工作能力,具有熟练的岗位操作技能。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

招聘船副1名,具体岗位、数量及条件设定见附件1。

二、用工性质、试用期、合同期、工资及福利待遇

(一)用工性质:非在编派遣用工,与福建海峡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二)试用期:试用期2个月。

(三)合同期:实行合同制管理,聘用期限为2年。

(四)工资及福利待遇:1、应发月工资总额:船副为5410元;以上工资含五险一金个人部分。2、船员的出差补贴享有与在职正式工作人员同等待遇;其他福利待遇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3、试用期工资待遇按月工资总额的80%发放。4、船员实行轮休制,每月休息6天,除轮休外,其余时间须全天候驻船。

三、招聘程序

(一)公告时间:2024年4月10日至4月20日;

(二)报名时间:2024年4月10日至相应岗位人数招齐为止;

(三)报名方式:填写《船员岗位派遣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发送到邮箱:597236797@QQ.com;

(四)资格审查: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后,接到电话通知的报名人员,本人携带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船员任职资格证和工作经历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彩色2寸照片1张前往福建海峡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九龙小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C幢1601)进行现场审查;联系电话:0594-2632568。

(五)推荐人选:审查合格人选名单推荐给用人单位。

(六)派遣确认:经用人单位确认后给予聘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福建海峡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福建海峡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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