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消防救援力量建设,经报请八宿县委、政府批准,依据相关法规政策,八宿县消防救援大队会同县人社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一批消防文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招聘人员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4.身体、心理健康、品行良好;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6.拥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7.年龄30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94年4月3日之后),限女性;
8.优先招录八宿籍高校毕业、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业技能的人员。
(二)有以下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5.曾因违法违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6.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人事关系(劳动关系)的;
9.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三、招聘岗位和人数
计划公开招聘7人,其中会计助理员2人、文秘信息员2人、消防监督协查员1人、火灾事故协查员1人、消防宣传员1人。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2024年4月7日--2024年4月10日在八宿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时间:2024年4月10日至4月12日。
(3)报名地点:县人社局(县人民政府一楼右手边办公室)
(4)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需填写《八宿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文员报名表》(附件1)
2.报名所需材料
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征信报告等与招聘资格条件相关的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1.政治审查
八宿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将报名人员的政治审查表统一交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进行审核,重点核查报名人员本人、家庭主要成员以及旁系亲属是否有治安犯罪记录、违犯国家政策法规等记录。
2.资格审查
综合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进行资格初审,并择优筛选,通过资格初审并筛选的应聘人员,一般会在报名结束一周后通过短信的形式通知。
(三)应聘考核
总分100分,其中笔试占50%,面试占50%。笔试、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将以短信形式发送至相关人员。
1.笔试。时间4月15日,主要测验行政职业能力。
2.面试。时间4月17日,主要考察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临场应变、入职动机、行为举止和形象气质。按照笔试成绩排名,根据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确定应聘人员进入面试。
(四)体检
政审后,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体检。体检费用均由个人向体检医院支付,体检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五)实习
体检后,根据应聘考核成绩排名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实习、签订劳动合同,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录用及培训
(一)录用。根据考核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二)入职培训。被录用人员按要求参加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予以淘汰。
七、薪酬待遇和保障
消防文员工资、生活经费保障由八宿县财政保障,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后福利待遇由月工资、绩效奖金、五险一金、伙食费、服装费等组成。工资随工龄增长逐年提高,统一发放被装,集中餐宿,根据《昌都市消防救援队伍政府专职消防员(文员)管理办法(试行)》安排轮休和休假。
八、纪律与监督
此次招录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此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设置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
八宿县消防救援大队 八宿县人力和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