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专业笔试和面试人员名单(同一岗位考生按姓氏笔画排序)
岗位编号及名称 | 姓名 | 准考证号 |
(121001)河湖保护管理研究岗 | 李俊蓉 | CJW2024121001001 |
吴欣悦 | CJW2024121001004 | |
陈虎 | CJW2024121001007 | |
(121002)水环境数值模拟与预测评估岗 | 王淼 | CJW2024121002009 |
刘钰 | CJW2024121002004 | |
李金华 | CJW2024121002020 | |
肖玉娜 | CJW2024121002017 | |
吴怡 | CJW2024121002002 | |
吴绍飞 | CJW2024121002008 | |
冀前锋 | CJW2024121002007 | |
(121003)水文分析岗 | 江赛男 | CJW2024121003002 |
李世曙 | CJW2024121003001 | |
郭伟鹏 | CJW2024121003004 | |
陶敏 | CJW2024121003005 | |
裴子玥 | CJW2024121003006 |
备注:根据招聘公告要求,按照综合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面试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前5名出现并列的考生均进入面试。
二、专业笔试和面试安排
(一)面试确认
1.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4月17日上午8时前发送电子邮件到cjsbszhc@126.com确认是否参加面试,邮件标题统一为“×××确认参加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岗位专业笔试和面试”,内容见附件1。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
2.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3.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4月17日上午8时前发送扫描件(或拍照JPG格式文件)至cjsbszhc@126.com邮箱。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二)报到及现场资格复审
时间:2024年4月20日上午7:30—8:30。
地点:长江水利委员会人才资源开发中心1号楼。
请考生合理安排到达考点时间。未按时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专业笔试和面试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或证明材料原件备查,并自备一套复印件上交。
1.应届毕业生:本人身份证、经学校签字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出具的证明、学生个人学习成绩登记单(须加盖学校公章)。
2.在国家规定择业期内的2022、2023年毕业生:除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外,还应提供本人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声明、未参加社保的证明文件等。
3.在职或社会人员: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同应届毕业生的要求),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4.留学回国人员:除按上述分类提交相应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的有关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证件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专业笔试
1.考试时间:2024年4月20日(周六)上午9:00-10:30。
2.考试地点:长江水利委员会人才资源开发中心1号楼301室。
(四)面试
1.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包括自我介绍和问答环节。每名考生面试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其中,自我介绍环节以PPT形式开展,期间不得透漏姓名、导师等个人信息,只说我是几号考生,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
2.时间:2024年4月20日(周六)上午10:40-12:30,下午14:00-17:00。
3.候考地点:长江水利委员会人才资源开发中心1号楼401室。
4.面试开始时间:(121001)河湖保护管理研究岗、(121003)水文分析岗上午10:40开始,(121002)水环境数值模拟与预测评估岗下午14:00开始。
面试时需现场封闭,通讯工具将统一上缴并屏蔽。
5.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对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低于3:1比例的岗位按规定划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方能进入体检和考察,若某岗位无考生成绩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五)递补
招聘期间出现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情形,由我所党委集体决定是否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三、注意事项
(一)面试地址:长江水利委员会人才资源开发中心1号楼,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惠济路48号(市内乘公交24路、543路到惠济路赵家条站下车,或地铁3号线、8号线赵家条站下,由G出口出站步行400米即可)。
(二)考生不要相互交流与考试有关的信息,以免将来引起纠纷和诉讼。
(三)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告知。
(四)面试期间考生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请考生合理安排行程及住宿,并注意安全。
(五)考务咨询电话
考务咨询电话:长江水利委员会人才资源开发中心027-82926601
用人单位电话: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综合处027-84861768
监督电话: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纪委027-84450112
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
2024年4月1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