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江西省地质局第八地质大队为江西省地质局所属正处级综合性地质队伍。单位产业主要分“地质矿产、生态文明、地理信息、工程建设、商贸综合”五大业务板块。具体从事固体矿产和放射性矿产地质调查与勘查,水工环地质调查,水文地质及工程地质勘查,地质钻探,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治理工程勘查设计与施工,测绘与地理信息,工民建及路桥施工,市政工程与水利工程施工,岩石矿物、土壤及水质分析测试等工作。荣获“地质找矿功勋单位”“地质勘查功勋单位”“金矿找矿一等功”等荣誉称号。
因单位发展和业务工作需要,队属单位地质矿产勘查院、地质调查院、江西江汇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宁波华东核工业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等经营实体单位面向高校及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7名(招聘岗位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年龄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4.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人员及失信人员,不得应聘;
5.根据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回避关系的岗位,不得应聘。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0日至2024年5月11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并有意向报名的应聘者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dbdzddrsk56@163.com。报名材料制成压缩文件包,以“岗位代码+姓名”命名压缩包名称和邮件标题。压缩包应包含以下材料:
(1)《江西省地质局第八地质大队招聘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
(2)个人简历;
(3)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支付宝平台下载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扫描件;
(4)国内学历的,提供有效期内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5)有工作经历或职称、职业资格要求的,提供社保缴费证明以及相应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
(6)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未按规定报名的,视为无效;
(7)其他报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
3.报名要求:本科生学历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5月11日至2006年5月10日期间出生),研究生学历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1日以后出生)。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人事部门依据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资格复审名单在大队网站发布。
2.资格复审。参加面试前,应聘人员须按公告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2024年应届毕业生携带在读证明或《就业协议书》。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须保证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核方式
1.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综合分析、协调应变、语言表达及举止仪表等内容。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程序。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面试时间、地点与资格复审通过名单一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指定时间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成绩次日在大队官网以通知公告发布。
六、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需诚信体检,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应届毕业生无法参加统一体检的,入职复检如不符合体检标准者,自动解除协议。
2.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
3.公示。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聘用、待遇
1.聘用。对考核、体检和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进行备案管理,聘用人员与大队下属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已经签订三方协议的应届毕业生,如2024年8月31日前未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2.待遇。工资福利综合考虑同岗位同等级事业编制职工薪酬待遇,结合劳动力市场价格及工作岗位确定。
八、联系方式
组织人事科电话:0793-8273613
联系人:谢女士(18779809155)
尹先生(18270162239)
附件1.江西省地质局第八地质大队2024年上半年编外聘用人员岗位需求表(1).xls
附件2:江西省地质局第八地质大队招聘技术人员报名表(1).docx
江西省地质局第八地质大队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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