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体格检查的公告

根据《凉山州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关于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公告》等相关要求,现就体格检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及人员名单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考生总成绩排名,驾驶员、通信员岗位面试合格的进入体检,战斗员岗位按照1:2的比例且考生总成绩高于60分的原则进入体格检查。(以下简称“受检人”,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集合时间和地点

2024年4月12日(星期五)早上7点00分前,到凉山民族体育场广场处(地址:西昌市航天大道三段与风情园路交叉口)集合。

三、体检项目及缴费

严格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的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向体检医院支付,费用标准520元(因不影响体检进度,仅支持现场手机扫码支付)。

四、携带的相关资料

受检人员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五、以下人员不予通过

(一)受检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集合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格检查资格。

(二)受检人员在检录核对信息过程中,提供的本人身份证无法匹配的,取消体格检查资格。

(三)受检人员与体检机构体检医务人员存在回避关系,未报告且未申请回避的,视为体检不合格,按相关规定予以淘汰。

(四)受检人员在体格检查中不服从现场管理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规定项目检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招录考核资格。

(五)受检人员自愿放弃体格检查的或体格检查结果为“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六、注意事项

(一)受检人员务必遵守现场秩序,佩戴好个人标识贴,不得大声喧哗、随意走动,等待体检时要有序排队。

(二)受检人员不得向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询问与体检结论有关的问题。如涉及与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要及时主动提出。

(三)受检人员如遇身体不适等特殊情况,或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的,需向带队人员报告,经审核同意并签字后由工作人员带离,体检结果按“不合格”判定。

(四)受检人员对首次体格检查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次日的规定时间内,可书面申请1次复检(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查复检),书面申请交至西昌市航天大道一段383号凉山州消防救援支队403办公室,联系电话0834-2510607,逾期不予受理。申请复检的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考生个人向体检医院支付。

(五)体检前一天,务必清淡饮食、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注意休息,21时后禁食禁饮。体检当天,请空腹进行抽血和彩超检查。有晕血和低血糖休克史的受检人员,请提前告知医务人员,以便做好防护措施。餐前项目(采血、B超)检查完毕后,请按照引导员的指挥有序到餐饮区领取早餐。进行视力矫正检测的受检人员,需自行准备适配的眼镜参加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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