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上半年眉山天府新区补充招聘编外人员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按照眉山天府新区编外人员招聘相关要求,现将2024年上半年补充招聘编外人员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详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体检时间暂定为2024年4月11日,具体时间及地点以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

三、注意事项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最终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未按照公告要求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体检结论不明确的或不完整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因报考者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用工单位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咨询电话028-36772570。

附件:2024年上半年眉山天府新区补充招聘编外人员体检人员名单.xls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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