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歌剧院隶属于文化和旅游部,成立于1952年。主要承担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文艺方针政策,创排中外歌剧,培养歌剧创作演出人才,推广、普及歌剧艺术,进行中外歌剧艺术交流活动的职责。创编了一大批优秀剧目,长期在国际舞台上大放光彩,传播中国声音。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编外聘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热爱文化和旅游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有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爱岗敬业,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技能;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留学回国人员须在2024年4月19日之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应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列入招聘范围。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详见《中央歌剧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4月19日。
2.报名材料
在附件中下载填写《中央歌剧院公开招聘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报名表》,并重命名为“应聘岗位名称+专业+姓名”,报名表中需在相应位置插入电子版本人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同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京籍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居民户口簿)、教育部认可的国外高校学历学位证书、主要课程目录(备注课程中文名称、专业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录取通知书及翻译件、成绩单及翻译件、证明在外留学期间的本人护照及签证、出入境信息、回国(境)行程票据等能够反映留学归国人员身份和经历等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证明材料需扫描成JPG图片或者PDF文件,分别命名,每张图片大小不超过1MB。
(1)报考声乐演员岗位的,须一并提供本人独唱视频一份,要求:一首咏叹调(外国作品需用原文演唱)、一首中国作品(同期声),每首3分钟左右;
(2)报考演奏员岗位的,须一并提供本人独奏视频一份,要求:2首演奏视频(同期声),其中一首须为必选曲目(详见附件4),另一首为自选曲目(以古典浪漫时期风格为主,曲目不限),每首3分钟左右;
注:(1)视频审听是初试第一环节,请务必认真准备。视频要求专业设备录制、清晰流畅、MP4格式,不得出现讲话或其他非演唱、演奏类声音。未提供本人演唱、演奏视频或者视频内容、格式不符合要求等情况的,将不予审听,且视为应聘人员放弃报考,无法进入下一环节;
(2)上述所有报名材料压缩打包成一个文件发送至邮箱zygjyrl@163.com;
(3)每人限报1个岗位,多报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二)资格审查
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及报名材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所填信息虚假或未按要求填报者,资格审查将不予以通过。通过资格审查的,将在中央歌剧院官网公布,并以电话、短信或邮件的形式通知考生。
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5: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将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是否按照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实际人数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三)考试
演员、演奏员岗位考试分为初试、二试、三试,各场(环节)考试满分均为100分。初试分为两个环节:第一环节为视频审听,85分及以上者有资格进入第二环节;第二环节为专业考试(拉幕),85分及以上者有资格进入二试。根据初试第二环节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与岗位招聘人数5:1的比例确定参加二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照实际通过人数参加二试。二试为专业考试(专业与音基),90分及以上者有资格进入三试。根据二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与岗位招聘人数5:1的比例确定参加三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照实际通过人数参加三试。三试为面试,侧重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职业能力及岗位匹配度等。最终成绩由二试成绩和三试成绩加权构成,其中二试成绩占比60%,三试成绩占比40%。最终成绩90分及以上者有资格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具体考试曲谱及要求见中央歌剧院官网剧院公告(网址http://www.chinaopera.com.cn/news/4/)。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最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如出现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产生岗位候选人空缺的,将根据实际情况集体研究决定是否按最终成绩递补或取消相关岗位招聘计划。
(五)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应聘人员最终成绩、考察及体检结果,经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信息将在中央歌剧院官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工资福利待遇
按照我院有关规定执行,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关于留学归国人员落户相关政策要求的人员,有机会办理落户。
五、其他要求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全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各类材料应真实、准确、有效。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进行处理;
(三)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并保持联络畅通;因电话或邮件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四)本次招聘仅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报名形式;
(五)招聘全过程均不向应聘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六)中央歌剧院对本次公开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551477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115号中央歌剧院
邮编:100020
中央歌剧院
2024年4月11日
附件1:中央歌剧院2024年公开招聘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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