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4月15日 8:30-17:00
地点:哈尔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楼2221室(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团大厦125号)
二、相关政策
(1)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要求受理审核政策加分,具体规定如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
(2)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文件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
(3)根据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党内关怀帮扶实施细则》的通知(黑办发〔2019〕22号)规定,鼓励支持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参加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近3年考核连续为优秀等次的,报考管理岗位的可参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报考一般性专业技术岗位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审核材料
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未按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政策加分资格。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审核材料如下:
1.“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生
(1)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
(2)《报名登记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一式2份;
(3)需提供《黑龙江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合同书》(第一个服务期满后续签的考生,需同时携带首个聘期合同和续聘合同);
(4)服务所在区、县(市)委组织部开具的服务期满、期满考核等次证明一式2份(写明姓名、身份证号、服务地、服务期起止时间)并加盖公章。
2.“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生
(1)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
(2)《报名登记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一式2份;
(3)《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2份复印件,服务所在区、县(市)人社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期满考核等次证明一式2份(写明姓名、身份证号、服务地、服务期起止时间)并加盖公章。
3.“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生
(1)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
(2)《报名登记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一式2份;
(3)《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鉴定表》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
4.“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项目生
(1)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
(2)《报名登记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一式2份;
(3)黑龙江村村大学生行动领导小组项目办公室统一制作的协议书原件和2份复印件;
(4)服务所在区、县(市)委组织部出具的服务期满、期满考核等次证明一式2份(写明姓名、身份证号、服务地、服务期起止时间)并加盖公章。
5.“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生
(1)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
(2)《报名登记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一式2份;
(3)《黑龙江省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考核聘任登记表》原件和2份复印件、服务所在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期满考核等次证明一式2份(写明姓名、身份证号、服务地、服务期起止时间)并加盖公章。
6.“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
(1)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
(2)《报名登记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一式2份;
(3)《街道(乡镇)、社区(村)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原件和2份复印件;
(4)服务所在地劳动就业部门开具的考核等次证明一式2份(写明姓名、身份证号、服务地、服务期起止时间)并加盖公章。
7.“退役大学生士兵”
(1)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
(2)《报名登记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一式2份;
(3)批准入伍地的区、县(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出具的证明一式2份(写明姓名、身份证号、服役起止时间、岗位)并加盖公章;
(4)退伍证及毕业证的原件及2份复印件;
(5)毕业当年上半年,在完成专业理论课程的学习、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情况下,被批准入伍的高职(专科)、普通本科及以上毕业班学生,可享受大学生毕业后应征入伍政策加分。
8.优秀村书记加分需提供:县级组织部门和乡镇(街道)党(工)委考核认定资料。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生“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的政策。
四、有关要求
1.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21日(含)。
2.申请政策加分的考生,须本人按指定时间和地点携带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确认。逾期不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咨询电话:0451-82812126
哈尔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