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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旅游烹饪学院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劳务派遣员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实验教学实践中心管理辅助工作人员。

岗位职责:具体负责实验教学实践中心原料准备室相关工作;完成学院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待正式录用后根据实际情况定岗定责。

二、招聘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民道德规范和学术道德规范,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强,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认真、耐心细致。

(三)年龄40周岁以下(1984年4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优先。

(四)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五)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文字及口头表达、办公软件操作与信息处理能力,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六)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4月12日至4月17日,逾期不接收任何形式补报。

(二)报名方式

下载附件《扬州大旅游烹饪学院劳务派遣人员应聘信息表》(电子版),连同应聘人员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扫描版),打包发送至扬州大学旅游烹饪学院邮箱lyxy@yzu.edu.cn,发送主题请以“扬大旅烹学院招聘+姓名+手机号”格式注明。

四、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

学院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考核的人员名单。对符合条件者,通过电话方式通知应聘人员。未接到通知的即为未进入考核环节,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畅通。

(二)考核

由学院组成考核小组进行考核,具体考核事宜另行通知。

(三)体检

拟聘用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

(四)公示和聘用

1.公示。根据考核情况,结合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用人选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2.聘用。对公示期间没有争议的应聘人员,与扬州扬大润扬劳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由学院统一管理。

3.试用。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根据实际表现决定是否正式聘用。

五、待遇福利

1.考核及福利参照《扬州大学劳务派遣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2.待遇从优,个人薪酬包括月基本工资、月度绩效考核和年终绩效考核等,五险一金按国家规定缴纳。

六、招聘咨询、监督

咨询电话:0514-87978002

监督电话:0514-87978020

附件:扬州大旅游烹饪学院劳务派遣人员应聘信息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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