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汾阳市2024年度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公告》要求,结合岗位实际报名情况,经招才引智工作领导组研究,现将岗位核减、取消及补报名情况公告如下:
一、核减、取消岗位原则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不达招聘人数的岗位,按1:1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无人报考,原则上予以取消。
(2)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
二、补报名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不达3:1比例的,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比例的,则予以取消。取消或核减的招聘名额转入同一招聘单位同等条件要求的一般性岗位。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转入的一般性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应达3:1比例后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比例的,予以取消。
补报名时间:2024年4月16日9:00至4月16日18:00。补报名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4月16日9:00至4月16日19:00。补报名的资格初审结果可在2024年4月16日21:00前查询。已经完成报名的不得参加补报名。
三、核减、取消岗位
岗位核减、取消情况详见附件。
汾阳市2024年度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工作领导组(代章)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