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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关于对拟聘为平湖市创业导师人员的公示

根据《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就业创业工作的若干政策意见》(平政发〔2019〕142号)的有关规定。现对拟聘为平湖市创业导师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19日。

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平湖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书面实名提出。

联系电话:85023525。

地址:平湖市钟埭街道宏建路1068号。

拟聘为平湖市创业导师人员名单

序号姓名


性别工作单位职务

1

沈*阳

浙江暖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总经理
2

尹*超

平湖市湖畔车创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总经理

平湖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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