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本着“公正、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乐山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乐山市殡仪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以下简称“编外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拟招聘编外人员3名,主要从事遗体管理工作。(具体职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三)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未取得毕业证的;
6.曾从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擅自离职,或者被辞退、解聘的;
7.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应聘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4月15日10:00至4月19日18:00。
咨询人:罗女士
咨询电话:0833-259931813990652029(请于工作时间拨打)
(二)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请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准备报名资料。
应聘者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发送到市殡仪馆人事科邮箱:zhang_ximiao@163.com(邮箱标题注明:报名邮件+姓名)。
1.《乐山市殡仪馆招聘编制外人员信息表》(附件2),请附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技能证等相关资格证扫描件;
3.相关工作年限证明扫描件;
4.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并下载“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近两年内身体健康证明(三甲及以上医院证明)扫描件;
6.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扫描件。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包括报名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审查。其中: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4月15日10:00至4月19日20:00。现场资格审查将在笔试完成后进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考试
详细安排另行通知
五、聘用
经考试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流程签订聘用合同。
乐山市殡仪馆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