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2023年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名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区级各部门,中、省、市驻区单位,区属国有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 直属库名单管理办法》(川财税〔2022〕9号)规定,经区财政、发展和改革(粮食主管部门)、税务、商务、供销社等部门审核同意,现将我区2023年度符合条件的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名单(见附件)予以发布。名单所列企业可按规定享受《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执行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8号)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度广安市前锋区符合条件的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名单

广安市前锋区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安市前锋区税务局

广安市前锋区商务局 广安市前锋区发展和改革局

广安市前锋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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