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茂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来源:微阿坝 2024-04-15

因公安工作需要,按照《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要求,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茂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10人(限男性),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

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应聘条件

(一)应聘辅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

3.截至报名日,年满18周岁,不超过25周岁(1999年4月12日之后至2006年4月11日前出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履行职责的能力;

6.身心健康,体貌端正,无纹身,无残疾,双眼裸眼视力4.8以上,身高170cm(含)以上;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形之一优先聘用:

1.公安烈士、因公牺牲和在职民警、职工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警察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2.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

3.具有法律专业或相关工作经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聘用: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是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聘用警务辅助人员10名(限男性)。根据工作实际统筹安排到县公安局各警种部门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三、薪酬待遇

薪酬按用人单位相关薪酬规定执行,统一购买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公积金及雇主意外险。年终考核合格发放年度绩效工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4月22日17时。

3.报名地点:茂县森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4.报名手续:报名时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退伍军人)及特殊技能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另携带本人近期正面1寸彩色照片1张,前述材料不齐人员不予受理。

5.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各类证件、手续及所填写的相关情况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和不如实填写相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笔试、面试、体能测试

1.笔试时间:4月23日上午9:00地点:县公安局

2.面试时间:4月25日上午9:00地点:县公安局

3.体测时间:4月26日上午9:00地点:另行通知

4.体能测评: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应根据自身身体状况提前做好评估,自行决定是否适合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

(三)体检

对体能测试合格的,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结果排名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通知参加体检。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只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由用人单位在应聘且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人员中以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察的内容和程序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合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茂县森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茂县森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将招聘的人员派遣至茂县公安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试用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相关规定

1.按照国家规定,统一为聘用人员购买五险一金及雇主意外险;

2.聘用人员需参加用人单位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凡培训不合格以及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由用人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公司;3.聘用人员必须在茂县公安局民警带领下开展警务辅助工作。

六、附则

本公告由茂县森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7411110、15281525111


茂县森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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