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3年“蓉漂人才荟”都江堰市事业单位赴外引进高层次人才补充公告》相关规定,经报名、资格审核和面试等环节,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人选,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
序号 | 姓名 | 报考岗位 | 岗位代码 | 事业单位全称 |
1 | 杨雅雯 | 智慧城市建设 | 1701001 | 都江堰市智慧蓉城运行中心 |
2 | 郑嘉伟 | 文博旅游 | 1701002 | 都江堰市文物保护和历史文化研究中心 |
二、体检安排及相关要求
(一)体检时间
2024年4月17日(星期三),上午7:30—10:30。
(二)体检地点
地点:都江堰市人民医院门诊二楼C区健康管理中心(都江堰市宝莲路622号),请考生自行前往。
(三)体检标准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2.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都江堰市人社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四)体检须知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不含过期身份证或身份证复印件),2寸免冠彩照1张,进行身份确认后参加体检;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3.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包括水等饮料)8—12小时。
4.女性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5.请考生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并要有相应检查结果,勿漏检,否则视作体检不合格。
6.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两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都江堰市人社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联系电话
都江堰市医疗中心 (028)61722511
都江堰市人事考试中心 (028)89741026
特此公告。
都江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