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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红十字会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防城港市红十字会拟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负责综合协调、文稿写作等工作。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章守纪。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3.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

4.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不予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

(3)曾违法违纪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的;

(5)在中央和地方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适宜从事行政工作的情形。

(二)岗位条件

(1)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类、计算机类等专业优先。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2)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具备一定的文字写作和公文处理能力。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服从工作安排,安心从事岗位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方式

报名者填写《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学位证,以及其他相关证件等证明材料电子版,并提交近期蓝底免冠小2寸照片1张,发送至邮箱:fcgshh@163.com。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如发现伪造、谎报、隐瞒情况,取消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24年1月16日—1月30日

(三)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2024年2月1日—2月2日

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应聘条件的发出考试通知,未获考试资格者,不另行通知。

(四)考试

应聘人员需提供《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核验。因提供的证件与应聘人员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五)体检

通知拟聘用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六)聘用管理

经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合格并公示无异议后,对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聘用按规定由人力资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后由用工单位和聘用人员协商是否续签下一年合同。合同期内聘用人员有违法违纪或严重违反相关规章制度行为的,依法解除聘用关系。

四、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由防城港市红十字会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人:刘燕燕;联系电话:0770-2833668。

附件:防城港市红十字会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防城港市红十字会

2024年1月16日

附件:防城港市红十字会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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