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绿化工程管理中心(南宁市园林科研所)是南宁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下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服从工作安排。
2.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3.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有犯罪记录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人员;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4)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人员;
(5)其它不宜招聘的人员。
(二)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科研员,1人。
资格条件:年龄在18-40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园林相关专业优先),有汽车驾驶证、会摄影优先。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7日—4月25日。
2.报名方式:主要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者请填写附件《南宁市绿化工程管理中心编制外招聘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并将登记表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nnlhrs@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岗位名称+姓名。《登记表》“贴照片处”请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
另外也可进行现场报名。报名者将登记表纸质版提交至南宁市兴宁区济南路21号二楼人事科209室。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4月17日—4月25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择优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将以电话形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面试人员须携带《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及其他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报名材料原件,审核无误后方能进入面试。未能按时到场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面试情况,按照招聘岗位人数计划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在通知时间内自行到南宁市市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文件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聘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费用自理。
(四)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合格后确认为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工资待遇
外聘人员的工资标准统一按南宁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含五险一金。
四、其它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的信息、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应聘人员原来有工作单位的,须自行与原单位办理好劳动关系解除手续。如涉及与原单位发生劳动纠纷等,概由应聘人员负责。
(三)咨询电话:0771-2412582。
附件:南宁市绿化工程管理中心编制外招聘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
南宁市绿化工程管理中心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