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县司法局马路司法所2024年招聘临时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金沙县司法局马路司法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社区矫正协理员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

(三)报名人员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能胜任聘用岗位的正常工作。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6年4月18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17日后出生),退伍军人或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4.尚未与其他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待遇及工作地点

1.待遇:社区矫正协理员:2400元/月(含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部分);

2.工作地点:马路司法所。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4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及联系人:马路司法所,孔丽15167840592。

4.报名要求及需要提供材料:报名者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确认符合条件后,自行下载并填写《金沙县司法局马路司法所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提供身份证原件审核,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各1份。

五、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1.面试时间:2024年4月23日上午9:00。

2.面试地点:马路司法所。

六、招聘人员确定

以面试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为依据,按拟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成绩并列并排末位的,进行加试。面试由金沙县司法局马路司法所组织实施。

七、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招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顺位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八、资格审查

通过面试和体检合格的考生,于4月25日、26日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进行审查,现有工作单位的,还应提供纪检部门出具的廉洁自律意见进行审查。报名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以及在其他相关工作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办理聘用手续后,若查核发现引进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存在虚假、伪造等行为,或不符合岗位能力要求的,则立即解聘。

九、公示

体检和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拟聘对象在公示期内被举报不具备聘用资格条件并经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从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参加资格审查、公示。

十、签订劳动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贵州金泰众诚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所报考的岗位工作。

十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18386192188(乡纪律检查委员会)

0857-7370021(乡党建办)

附件:金沙县司法局马路司法所2024年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版权与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