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儿童福利院系市民政局下属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孤残弃婴(幼)儿童的收养、监护、医疗、康复和教育等服务。为进一步完善服务职能,提升服务质量,绍兴市儿童福利院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办公室文员1名、康复治疗师1名、特教老师1名、护理管理员3名和护工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岗位要求:
(一)办公室文员1名,岗位要求:3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文秘等相关专业,政治立场坚定,作风踏实,有较强的执行力;具备较强的文字能力、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熟练使用办公软件,有办公室、后勤或财务统计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
(二)康复治疗师1名,岗位要求:3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康复治疗学及相关专业毕业,有康复师资格证或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特教老师1名,岗位要求:3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教育学、心理学、汉语言文学、社会工作等相关专业,具有相关从教或社工经历者优先。
(四)护理管理员3名,岗位要求:3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有高度的责任心,富有很强的亲和力和爱心,愿意从事孤残儿童护理工作,能够吃苦耐劳,有相关技能职称者优先。
(五)护工1名,岗位要求:要求身体健康,认真负责,有高度的责任心,富有较强的亲和力和爱心,服从单位管理调配,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公告之日起到2024年4月28日止。
2.请填报《报名登记表》,并附一寸免冠彩照一张。
3.方式:邮箱1804523140@qq.com。
4.资格初审:请报考者本人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岗位要求所需证件等相关证件,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或劳动合同。
(二)考试
1.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按面试情况,并综合其他履历等因素,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选后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待遇、管理:
(一)原则上实行劳务派遣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财政定额统筹相应标准执行,年收入(包含五险一金)51000—56000元。
(二)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四、本公告由绍兴市儿童福利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田女士联系电话:88627220
附件:报名登记表.doc
绍兴市儿童福利院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