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我市警务辅助人员力量,维护地区安全稳定,推进各项事业稳步发展,经密山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招聘人数:招聘勤务辅警24名,其中男性20名、女性4名。具体详见《2024年密山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人员身份性质及职责
本次招聘人员身份: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
招聘岗位:警务辅助人员;
管理方式及职责: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指挥、带领和监督下,聘用人员依法履行岗位职责。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辅警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要求: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9日(含)至2006年5月8日(含)期间出生者); 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
出生日期以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
4.学历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学历可以适当放宽到高中或中专学历;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6.身体健康,五官、体态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和其他精神类疾病;
7.身高及体重要求:报考的男性净身高须在175cm以上,女性净足身高须在165cm以上,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²)在17.1至25.7之间合格。例如某人体重为65千克,净足身高为1.65米,则其体重指数计算方式为65÷1.65÷1.65≈23.86。
8.具有鸡西市行政区域内的户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
1.烈士的配偶和子女;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3.因公牺牲辅警的配偶、子女;
4.退役军人;
5.见义勇为人员。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当在现场资格确认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由密山市公安局现场进行审核。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一个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未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4.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拟定于2024年5月9日至5月11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进行。
报名地点:密山市公安局门卫室。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
1.《2024年密山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份,近期同版2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背面写职位代码和名字),一张事先粘贴在报名表相应位置;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户口簿原件,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各1份;
5.符合“加分”的,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本人现场签字确认的《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一份;
7.报名材料自行装入白色塑料透明档案袋。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经市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降低开考比例。
2.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以相关公安基础知识、政治理论和公共基础知识为主,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
3.笔试合格分数线确定
笔试结束后,密山市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报考人员分数总体情况研究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4.笔试成绩公示
笔试成绩在密山市人民政府网公示。
5.笔试时间、地点
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二)面试
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拟进入面试末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数量;若拟进入面试人选未达到相应比例,由密山市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放宽面试人选比例。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招聘工作的下一个环节。
六、体能测评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选。如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形,笔试成绩较高的为进入体能测评人选。
2.体能测试项目与方法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3.具体时间、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并在体能考试前签写《体能测评身体状况确认书》。未携带有效证件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4.体能测试不列入考试总成绩。
5.体能测评环节放弃或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环节,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形,笔试成绩较高的为进入体检人选。
七、体检与政治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按照医院实际发生费用缴纳。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招聘资格,可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工作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标准进行政治考察。政治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对考察期间发现存在不适宜招聘有关情形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取消其拟招聘资格。
体检和政治考察人选递补工作,由密山市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八、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用人选在“密山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中若发现有不予聘用情况的,可进行人员递补,由密山市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递补人选。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岗前培训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九、待遇
依据《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暂行办法》,此次招聘的辅警试用期内发放月基础工资3049元(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试用期考核合格后依据评定层级兑现薪酬待遇。所招聘辅警依法享有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待遇,所需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退休按照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规定执行。同时,聘用后因工作需要岗位调整,聘用人员须服从组织调配。
十、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过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违纪违规行为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四)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设置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五)对于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者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相应考试资格的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
本公告由密山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密山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特别提示:
密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招聘考试、面试、培训班和指定复习材料。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班、面试班和提供复习材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无关。
本次考试咨询电话如下:
政策咨询电话:0467-5239166;0467-5258212。
上述电话于正常工作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