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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高层次人才)拟聘用人员公示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24年4月22日—2024年4月30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受理单位、地点及电话详见附件1。

三、公示要求

(一)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二)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电话及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三)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附件:1.公示期间受理单位、受理地点及电话表

2.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高层次人才)拟聘用人员公示表

附件1:公示期间受理单位、受理地点及电话表.pdf

附件2: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pdf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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