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夯实基层村级干部人才队伍,结合铜溪镇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基层本土人才。
一、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基层本土人才2名。
二、招聘原则
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取。
三、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2月31日后出生)、有意愿回乡创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对在外务工经商人员、在外创业的成功人士、本地致富能手、退伍军人、高学历人才,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4年12月31日后出生)。
(二)能够熟练操作日常办公软件,具备文书写作和群众工作的基本能力;
(三)本人或配偶或父母户籍在铜溪辖区内的人员优先;
(四)遵守社会公德,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善于做群众工作;
(五)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刑法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因涉黄、赌、毒等被行政处罚过的人员;
5.个人征信有问题或被人民法院确定为失信人员;
6.曾在铜溪镇辖区内村(社区)“两委”工作被辞退人员;
7.不适合农村基层本土人才岗位的其他情况。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后进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4月22日—2023年4月30日(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过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地点:铜溪镇党群办(铜溪镇人民政府三楼307室)联系人:郭静、李渝娟 办公电话:023-42708996。
(三)报名手续:报名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各类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报名。委托报名的出具报考人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报名人报名相关材料。交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并填写《报名登记表》。(四)资格审查:由铜溪镇党群办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五、考试内容、时间
本次招聘分面试、录用、公示三个步骤。
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试人的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总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铜溪镇公示栏及“和美铜溪”公众号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本次考聘采用等额考察方式,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入考察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考察期间,因放弃或审查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档案资料、查询社会信用记录等方式进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不符合本土人才应具备的条件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七、体检拟录用人员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八、公示考试、考察、体检合格后,对拟录人员在铜溪镇公示栏及“和美铜溪”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的,按规定程序录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未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九、试用考核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从报到之日起算。在试用期内,由村“两委”干部、驻村领导和干部、镇党群办三方进行多方面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十、确定人选三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由镇党委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十一、相关待遇按照《关于加强村(社区)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合川委组〔2021〕84号)文件,享受农村基层本土人才相关待遇。试用期间按相关规定办理。十二、其它事项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参考用书和资料。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铜溪镇党群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