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新办学校管理水平,实现新办学校高起点办学,罗湖区教育局拟面向全国公开选聘公办初中学校副校长2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条件
(一)选聘岗位
深圳市螺岭教育集团初中副校长2名。具体岗位及资格要求详见《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2024年4月面向全国选聘优秀副校长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市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胸怀教育理想,具备改革创新精神,具有履行副校长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先进的教育理念、较高的学术领导才能和较强的学校高端规划发展能力;
4.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严于律己,廉洁奉公;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以及在其他规定期限内不能提拔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未经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8.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的情形。
二、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人岗匹配分析、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聘用、聘任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者登录https://zp.luohuedu.net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从4月28日起至5月17日17:00时,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将不予受理。
报名者须提供以下报名材料(其中第1项同时提供电子版和PDF格式扫描版,2-4项提供电子版,5-12项提供PDF格式扫描文件)。
1.《报名表》(附件2);
2.《个人信息汇总表》(附件3);
3.《现实表现材料》(附件4);
4.近期免冠蓝底大一寸彩照;
5.有效居民身份证;
6.学历、学位证书;
7.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8.教师资格证书;
9.任现职文件、任职经历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10.符合本次公告资格条件规定的相关荣誉证书;
11.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
12.其他个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材料。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二)资格初审
组成资格初审小组依据选聘资格条件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经综合评判,资格初审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三)人岗匹配分析
组织专家组对报考者进行人岗匹配分析,包括材料评审和履职答辩两个环节,并进行打分。80分为合格线,按照1:3的比例在合格线以上人员中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不足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人岗匹配分析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罗湖区教育局在面试前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被取消面试资格人员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复核,我局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并送达本人。
应聘者所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取消聘用资格。另外,资格审核只是对应聘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入职手续时的复审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面试形式为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为100分制,面试合格线为8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资格复审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人岗匹配分析分数占40%,面试分数占60%,合成总成绩,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由罗湖区教育局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六)确定考察对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进入考察环节。
(七)组织考察
考察组到建议人选所在单位组织实地考察,并征求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核查信访举报等。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应提交《个人征信报告》和《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同步征求公安部门意见。不提交授权书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核查档案中,如有开除党籍的情况,一律不准录用。
(八)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罗湖政府在线(http://www.szlh.gov.cn)公示5个工作日。考察人选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罗湖区教育局书面申辩,罗湖区教育局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其他人员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异议,事业单位或者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九)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等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所聘人员按我市新出台的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无正当理由并经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1年内(从发布公告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应当在接到报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或调动通知确定的时间内到拟聘学校报到,无正当理由或未经拟聘学校批准同意而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自报到之日起与拟聘学校建立聘用关系。
(十)聘任
按程序对聘用人员进行讨论决定任职及任命。与拟任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及履职承诺书,约定聘用期限(聘期为4年,含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根据履职情况,经组织考察合格的,按期转正;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试用职务。
四、其它事宜
(一)按照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规定,办理调入、聘用聘任等相应手续,享受罗湖区同级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二)聘用人员可结合实际情况按照管理岗或专技岗办理入职手续,人才引进待遇按照深圳市及罗湖区相关人才政策执行。
(三)为保证选聘质量,区教育局在尊重报名者本人意愿基础上,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岗位调剂。若无合适人选,可在报请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后取消相应职位。
(四)咨询电话:0755-22185773,联系人:罗老师。
举报电话:0755-22185761,受理有关举报投诉。如有未尽事宜,将在罗湖政府在线以补充公告及时通知。
(五)本方案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计算年龄、资历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
(六)本方案由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2024年4月面向全国选聘优秀副校长岗位表
2.报名表
3.个人信息汇总表
4.现实表现材料撰写要求
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
2024年4月23日
附件: